[会议决议]2011年6月22日区二级维护自律委员会工作会议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2011/6/24 0:00:002317
2011年6月22日区二级维护自律委员会工作会议
会议决议
2011年6月22日上午,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各镇(街)二级维护自律小组正副组长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了全区二级维护自律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对《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行业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自律公约》中的第五条第2款“无视频图像、视频图像不清或者没有反应全部车轮拆检、润滑等主要维护作业内容”的处罚标准进行了明确。明确后的标准如下:按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内计算。
二、对在抽检中需要进行处罚而该企业拒不签名的,则由专责组的三名工作人员以及当值的三名专家共同署名后,处罚视作生效。
三、在规定的作业时限内,车辆不得离开作业工位,否则,按照每车次停3天进行处罚。(本项决定公示期至6月30日止,7月1日起执行。)
四、对今后新加入区二级维护自律组织的企业,在视频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专责小组为该企业开具《申请加入镇(街)自律小组并参加自律活动》申请书,由该企业联系所在镇(街)的二维自律小组组长签名确认后,协会才为该企业开通二维系统的功能。
以上决议,除第三项外,即日生效。
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二级维护自律工作委员会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