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的通知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2012/5/15 0:00:002631
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关于召开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的通知
理事会、监事会各成员:
在今年4月26日召开的“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会顺利设立了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为使新一届的常务理事会能够正常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根据我会《章程》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以通讯形式表决“授权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在本届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职权。”的事项。
请各位理事会成员于5月28日前将《表决意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反馈给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苏小姐,TEL:22360070,FAX:22360073,Email:sd22360070@163.com)
请监事会对本次通讯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佛山市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表 决 意 见》
表决内容 |
表决意见 |
理事会成员签名 |
授权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在本届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规定的理事会有关职权。 |
|
|
说明:请理事会成员在“表决意见”栏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