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方案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2008/8/25 0:00:004441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
信誉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开展机动车维修业质量信誉管理,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引导和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省交通厅、佛山市交通局有关信誉考核文件精神,我区2008年将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使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区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季少嘉副局长为组长、区机动车维修协会会长陈荣驹为副组长的顺德区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小组设在交通局运输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科长李永生任办公室主任,周一鸣、冯锦江、陈伟健、邓少春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信誉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同时,区共设立5个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1名属地交管所成员和4名机动车维修协会的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成员考核某辖区企业时属地交管所所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
      三、考核对象
      在2007年12月31日前以取得经营许可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均为考核对象。
      四、质量信誉等级
      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
      (一)AAA级企业:
      1、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2、考核期内未出现超越许可事项或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违章行为;
      3、考核期内未出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行为;
      4、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850分,且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等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80%以上。
     (二)AA级企业:
      1、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2、考核期内未出现超越许可事项或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违章行为;
      3、考核期内未出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行为;
      4、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700分,且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等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5%以上。
      (三)A级企业:
      1、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2、考核期内未出现超越许可事项或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违章行为;
      3、考核期内未出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行为;
      4、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600分,且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等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0%以上。
      (四)B级企业:
      1、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2、出现超越许可事项或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违法违章行为;
      3、出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违章行为;
      4、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及时提供质量信誉考核材料,拒不改正的;
      5、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6、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7、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不按要求办理变更备案以及变更作业场所未要求重新申请许可的;
      8、实际经营条件低于原许可条件的;
      9、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或者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等考核分数在该项总分的60%以下的。
      五、质量信誉管理
      根据最后考核结果将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记录在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检查(考核)记录”栏内(具体为加盖“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专用章”,式样见附件四)。
      对新办企业,在经营期满一个日历年度后,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首次考核周期为经营许可之日至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并在信誉考核等级后注明“新办企业”,自第二个考核年度开始直接标注质量信誉等级。
机动车维修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时,一并办理质量信誉管理相关手续,原质量信誉等级不变。
      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的,我局将责令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限期整改,并实施重点监管;限期整改企业应向我局提交整改措施书面报告。整改期限后仍不合格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予以通报并视情通过媒体曝光;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开业条件的,我局将重新核定经营类别或撤消经营许可。
      连续3年考核为AAA级的汽车维修企业(期间变更经营项目的除外)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未有评为B级记录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继续经营的,可由我局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AAA级的汽车维修企业投资参股(股比超过50%)或以特许经营、品牌连锁等形式扩大维修网点的,维修网点可享用原企业质量信誉等级。
      六、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宣传发动
      2008年4月8日由区交通局下发相关文件至全区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宣传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精神和要求,向维修企业布置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派发申请评定表格。
      (二)考核申请的时间
    各维修企业在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应如实填报《广东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在4月15日前,向局运输管理科提交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以及考核相关材料。
      (三)组织考核时间
      1、4月24日至5月8日,由采取镇街属地管理分组考核的方式安排考核小组分别对提交申请的维修企业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登记、打分,提出初核意见。对企业质量信誉登记进行初评。并将初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
      2、各考核组将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报区交通局确认。局将企业的各项考核数据、所得分数和初步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
      3、5月10日,将考核初评结果报市交通局审核。
      七、考核材料
维修企业申请质量信誉考核,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
      2、维修企业2007年度质量信誉情况总结;
      3、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八、工作要求
      1、各维修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安生产意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2、各维修企业负责人对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要引重视,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按时按质完成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各考核组成员要做到公平公正,顾全大局,不徇私舞弊,尽量在既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遇到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周一鸣(13924839777)、冯锦江(13690841118)。
      4、今年是考核工作实施的第一年,请各镇(街道)交管所将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于考核结束后将情况总结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今后制订更切合我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5、考核工作要抓好结合,要将考核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一是要与规范和完善行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考核工作规范“三单一证”管理特别是维修合格证使用;二是要与贯彻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相结合,通过考核广泛宣传国家及行业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做好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规定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促进企业完善设施和设备等硬件,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三是要与维修企业档案管理相结合通过考核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的提交工作。通过开展质量信誉考核,推出一批信誉高、服务好、品牌硬的维修企业。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时间安排》;
2、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专用章式样;
3、各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企业名单;
4、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协会)。
 
附件1
佛山市顺德区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组组别
考核辖区及企业数量
考核户数
时间
1
大良(47家)
47家
4月24日至5月8日
2
大良(15家)容桂(22家)
37家
4月24日至5月8日
3
勒流(12家)伦教(11家)北滘(6家) 陈村(9家)
38家
4月24日至5月8日
4
北滘(6家) 乐从(24家)
30家
4月24日至5月8日
5
龙江(17家)杏坛(5家)均安(7家)
29家
4月24日至5月8日
 
总户数:181家
 
    备注:此项工作已由顺德区交通局领导、组织开展,有关结果已送上级审批。审批结果请留意顺德区交通局网站(http://jtj.shunde.gov.cn)相关公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