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补充说明

 

关于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补充说明

 

各有关维修企业、专家成员:

为使201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现就其中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考核指标方面:

(一)从业人员素质要求:

1、证件必须齐全;

2、人证相符问题1)有证件但人不在场的情况:①如能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单,则视作人证相符;②如不能提供能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单的,则此类情况最多允许两个名额,且有此类情况的企业,不能被评为AAA等级;(2)人在场但无证件的情况:按照已经公布的标准执行,但同样最多允许两个名额,且有此类情况的企业,不能被评为AAA等级。

(二)安全生产要求:关于“三合一”现象的考评要求中的所指“厂区范围内”,均指“厂区作业范围内”。

(三)遵纪守法要求:关于维修工时费报备问题,只要在厂区内公示即视作符合考核要求。

二、决定成立5人仲裁小组,负责解决企业对专家组现场考核初评有异议的问题,仲裁小组成员由谢恩城(组长)、李军明、廖国礼、洪流、黄海泉组成。

三、被考评企业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不在现场进行申诉,改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小组提出申诉请求,书面申请直接交到我会办公室黄海泉收。 

四、考核结果各等级的分数要求,请按《2012年度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质量信誉考核方案》要求执行。(《方案》请到协会网站下载区下载)

请各有关企业相互知照,各有关专家在现场考评中遵照执行。

                                                    顺德区机动车维修协会

                            20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