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为加强我区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加快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及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市交通局《转发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度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做好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佛交转[2009]76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2008年度全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区内领取并持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其他类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暂不参加。对新办或升级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未满一个日历年度的,不参加该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自第二个考核年度开始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核周期内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环境保护、遵章守法和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时间:2009417起至510止,考核资料和数据统计周期为20081120081231

    四、考核准备:被考核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2008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区交通局申请考核,并将以下材料整理报当地交管所校核后,由交管所于424前报送区交通局运输管理科。联系人:冯锦江,电话:22832615,传真:22832609

    ()向我局提出质量信誉考核申请,填报《广东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评定)表》(见附件),客观打出企业自评分;

    ()本企业2008年度质量信誉情况总结;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我局将于四月下旬组织考核组对各企业进行考评,并按流程进行公示和接受异议、投诉。

    六、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掌握考核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质量信誉考核结束后,交通局将在政府及行业的有关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的,我局将责令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二级维护送检资格。

     附:0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请各单位有所准备。